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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头公案
2008年07月0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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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8年1月7号北京市自来水集团公司给我发来一张07年11月用水缴费通知单,金额为人民币58.8元(水费)+18.9元(污水处理费);
08年1月15号我在中国工商银行五道口支行用现金缴费;
08年3月5号北京市自来水集团收费员登门催缴1月7号缴费单的水费,我答已经交过款了。对方查了查说没有收到,如果缴费必须提供相应证据,我立刻回房间 翻出该张缴费通知单,上面盖着工行现金收讫的方戳,非常明显。收费员看过后做了记录,你先去银行查查,我们公司没收到这笔钱。
08年3月12号我去拿着缴费单到工行查询,工行柜台验证了缴费单告知我:这笔水款是肯定收了的,至于自来水公司为什么没收到,你让他们自己去查,和你没什么关系。
08年5月6号北京市自来水集团收费员(同一个人)再次登门催缴1月7号缴费单的水费,我再次回答已经交过款,并把银行柜员的话告知伊,并再次拿出缴费通知单,收费员再次核实后,再次记录,然后嘱咐我保留该单子以便查证。
08年5月6号北京市自来水集团收费员(还是同一个人)给我送来一张新打印的1月7号缴费单,金额为人民币58.8元(水费),污水处理费号称是收到了。 我很讶异,询问:因为这是一张长联单子,同时缴费怎么会一项收到,一项没收到……对方答曰:这个我也不知道,反正据查银行没有把这笔钱划给我们,所以你必 须去缴费。
08年5月15号我再次去银行再次咨询问题到底出在哪里,这次银行很愤怒,说:“你拿着这张盖过我们戳的单子就足以证明你缴过费,你没必要重复缴费。”
08年7月5号,收费员(还还是同一个人)又又又一次登门,再再再一次跟我说查查再查查……
邻居问我为什么不缴费,我很无语,拿出缴费单给大家看。
好事者说:“也没多少钱,也就58.8元,要不重复缴下得了,免得总被骚扰,现在这些费用的缴纳也要纳入个人信用体系,没准影响今后的信用卡额度、贷款等等……”
一笔07年11月的水费,我交款,既保留了缴费单据,“现金收讫”四个大字也清清楚楚戳在上面,银行也能证明我缴费了,
但到现在自来水公司仍一口咬定我没有缴费。
这样铁证如山,耗时7个多月,仍未水落石出!
“凡是为攻击我而造的武器都必将被摧毁,凡是在审判中诋毁我的言论都必将被定罪。”
年轻的我在《旧约·以塞亚书》看到这样的句子时曾经热血沸腾,烈焰冉冉,相信人定胜天,凡事都要有个说法才肯罢手。
可生活呢,钝刀剁肉般没完没了,剁的是自己的肉,拉扯着生生的疼,
开始的时候会痛得受不了,慢慢就会习惯了。
现在的我终于平息下来,对生命充满敬畏和无助感,把那些觉得放不下的东西轻轻放下,慢慢的接受温暖和凉寒,赞美和指责,一切的一切,那种强烈控诉、执着平反的欲望,到了这里海阔天空,淡了又淡,没有必要再说了。
再说也不是那个心情。
是人,就要认命。
我认我的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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